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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

南开大学与哈萨克斯坦欧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项目名称 南开大学与哈萨克斯坦欧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法定代表人 陈雨露
中外合作办学者 中方: 南开大学
外方: Евразийский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имени Л.Н.Гумилева, Казахстан, L.N.Gumilyov Eurasian National University, Kazakhstan(哈萨克斯坦欧亚国立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学制 2年
每期招生人数 9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25年—2027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不低于哈萨克斯坦欧亚国立大学同类项目在哈萨克斯坦的标准)
开设专业或课程 经济学
颁发证书 中方:无
外方:«Экономика» экономика ғылымдарының магистрі, Магистр экономических наук «Экономика», Master of Economic Sciences in Economy(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外方学位证书不以出国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书编号 MOE12KZ1A20252406N
批准书有效期 2029年12月31日
备注
变更记载:

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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